5月5日,《中国日报网》中文国际热点聚焦栏目刊登了《洪涛股份:行贿百万触犯<刑法>,董事长或有牢狱之灾》未署名文章。上述报道在国内其他网站大量转载,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形象造成了极为负面影响,也造成当日股价大挫,引起众多投资者损失。洪涛股份6日对此进行了详细澄清。
6日,中国证券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公司。公司方面表示,以上所登文章从内容到细节都有诸多不实之处,并向中国证券网记者做了详细澄清。
比如有关新疆分公司的问题,洪涛股份表示,公司新疆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完全不是传闻所述在2006年底已经设立了新疆分公司。而文中的所谓洪伟成,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从未与其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也从未任命其为尚未设立的新疆分公司经理。
更耸人听闻的是,文章甚至称洪涛股份及公司董事长有牢狱之灾。公司方面向记者表示,洪涛公司在承接新疆迎宾馆综合楼装修工程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遵纪守法。公司及公司董事长也未收到任何有关孟某刑事案件中相关司法部门发出的协助调查通知,传言纯属无稽之谈。
公司方面向记者呼吁,所谓举报需要真凭实据,但若是诋毁性传播,不仅不符合事实,也是对广大投资者的极端不负责任。洪涛股份也同时申明,将保留对相关机构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记者了解到,公司已经通过律师向《中国日报网》发送了律师函,并要求消除影响。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