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拆迁公司强拆自家房屋,石某砸车泄愤,后被指控故意毁坏财物。
记者昨天获悉,因石某事后积极赔偿砸车损失,顺义法院虽认定其有罪,
但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63岁的石某是本市人,其所在村子因涉及征地使用,于2010年开始被
集体拆迁,但石某因对拆迁工作不满,拒绝配合有关部门对其房屋进行拆
除。此后经法院裁定,对石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去年6月的一天,拆
迁公司在对石某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时,石某一气之下将拆迁公司等几家单
位在场的4辆汽车玻璃砸坏,经鉴定被砸汽车损失为8000余元。此后石某
被抓获并被取保候审。事发后,石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
积极赔偿了被砸车辆单位的损失。法院认为,石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
物罪,但因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犯罪情节轻微,最
终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