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为新居工程的郫县友爱镇“清河民居”(清河上院),摇身变成了开发项目,安置并已入住三年的66户本地村民怎么也想不通,本为在一起的楼房竟被一墙隔开,内外环境天差地别;已入住的295户外地购房者,正为开发商曾经承诺办理房屋产权却迟迟不能兑现而感到烦恼。近日,“清河民居”的承建者又向媒体投诉称,已经修建完毕并投入使用的3万余平方米建筑并未移交手续,而相关质监部门也没有对房屋进行合格验收,承建商血本无归。
新居工程咋成了合作建房
本月初,本报接到杨仕高的投诉称,他是郫县友爱镇“清河民居”项目的承建商,在修建清河民居新居工程中因“开发商”资金短缺,进度款滞后,导致血本无归,至今亏损了490余万元。
他称,在和成都清河民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清河民居公司)友爱镇新居工程项目“清河民居”建设过程中,以所谓合作建房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销售,并未竣工验收就向业主交付使用。开发商不但坑了自己,还坑了当地村民、也坑了外地购房者。
杨称,清河民居项目用地属于集体土地,是从当地村上租用的,按照成都市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实施新居工程的相关政策,新居工程建设的农房住宅应全部用于农民安置,严禁房地产开发,同时成都清河民居公司以合作建房的名义掩盖了非法目的。他说,清河民居已经修建好的十栋楼房中,只有四号楼用作村民安置房且被用斑竹绿化带隔离成独门独栋。同时,成都清河民居公司以合作建房的名义自2007年上半年起将其余9栋房屋对外发售。
“开发房”“安置房”判若两样
针对杨仕高的举报,记者日前驱车前往友爱镇该小区采访。
一位来自四川南充农村的李姓大爷说,这里的环境不错,房价每平方米2500元。“惟一遗憾的是这里的土地是租的,房子办不了产权,当时开发商说的是要补办国有产权,可是已经入住三年也没有办下来。”
与“清河上院”大相径庭的是,本是一个小区的“释迦和谐家苑”是一个独栋楼的小院,四周为硬化路面,路面紧邻着围墙,院内几乎没有一株像样的绿色植物。刘朝栋老人告诉记者,独栋院内安置着友爱镇(原清河镇)春台村一组的66户居民,户型从45平方米到105平方米不等。
同时修建的几栋楼房,为什么会被隔开?友爱镇副镇长张静解释说,66户是用于安置友爱镇的农民安置房,单独隔开作为一个小区进行管理,至于安置房内没有绿化的问题只有等以后围墙外的房子拆除后才可以进行绿化。
对此,成都清河民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放说,整个环境本来是一致的,但农民有自己的生活习惯,是他们要求把绿化取掉的,他们要把地面硬化。“城市里的人和农村人住的小区是不一样的。”该公司总经理李岿进一步解释说。
安居房变成商品房
安居房缘何变成了商品房?清河民居公司有没有开发资质?政府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清河民居公司总经理李岿是这样回答记者的,清河民居项目是一个新居工程,总占地共60亩,目前该项目还没有进行完毕。
他介绍说,成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居工程是其核心内容,成都西汇公司是郫县实施该项目的法定主体,而清河民居公司是在行使其使命,其职责是业主代建,说白了就是代表西汇公司行使建设管理的职责。
既然如此,成都清河民居公司的收益从哪里来呢?李说,该项目总面积接近4万平方米,清河民居公司只是收取项目的管理费用而已。
不过,既然是业主代建,那么房子的价格由谁定?西汇公司又是怎样通过融资修建该楼盘的?据清明上院内的购房者介绍,当时买房子并没有听说过西汇公司,而价格也是由成都清河民居公司说了算,房子样图出来后,成都清河民居就开始销售,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是“合作建房协议”。
那么,这些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所占用土地的租金是如何支付给村民的?村民以后的生活来源在哪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原春台村一组的66户人虽然都住进了楼房,但生活来源还是没有改变,村民依旧靠着土地租金过日子。土地的租金仍然按照每亩1200斤大米的价格计算,村民能够得到的是1150斤大米的钱。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还将继续支付的土地租金应该从哪里来?友爱镇副镇长张静告诉记者,租金一直是政府在用财政支付。他称,目前政府正在和清河民居公司协商算账,争取把钱落实到位。
谁为小产权房后遗症埋单
李岿口口声声说政府欠清河民居公司的钱,而张静又说土地租金问题要找清河民居公司协商算账解决,目前土地租金由政府财政支付是否合理?清河上院小产权房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
“说白了,以前政府没钱搞安置房,在集体土地上修房子腾出资金搞成了小产权,我们以后服好务就是了。”张静说,目前该宗土地的报批已经完了,土地补偿费要兑现,镇政府正在打报告给郫县政府要求解决以前的遗留问题。
“这样的说法肯定不妥当,因为国家对于小产权房根本就还没有出台处理意见,如果政府任意作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一位法律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郫县国土局,郫县国土局办公室梅主任说,小产权房问题很敏感,要成都市国土局统一说法后方能给出答复,记者在采访成都市国土局夏超主任时,夏主任说郫县国土局一定会给记者一个满意的答复,记者三番五次地与郫县国土局梅主任联系,梅主任又将解释权推给了郫县友爱镇政府,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未得到政府方的任何回复。
来源:建筑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