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福州市建委获悉,今年10月份,市建委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1份;对螺洲新城二区1#-13#楼、四区1#-7#楼等考评列倒数三名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挂黄牌给予警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6个工程项目的总监或建造师,依照省动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记分。
据了解,10月份,市建委对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巡查、专项督查过程中发现,在建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安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发现深基坑支护工程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如东升兴苑二期(1#-3#楼)基坑已开挖到位,西南向坡顶未设置截水沟,坑边堆放材料荷载过大,监测报告中坡顶水平位移、坡顶沉降及深层土体最大水平位移等指标均超过设计预警值,参建各方未采取措施,且未能提供锚杆和锚管拉拔承载力试验报告;磐石新城二区(1-6#楼)基坑局部土方未分层开挖,锚喷支护未及时检测喷射砼厚度;首山丽景一期4#楼基坑坡顶排水沟设置不连续且未设集水井,钢板桩支护图纸未经图审已开始施工。
发现模板工程施工未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如双湖新城B标一区3#楼模板支撑架梁板立杆之间未设水平拉杆,剪力墙主楞木道数不足;鹤林新城三期34#楼斜屋面模板采用木支撑,操作层下未保留二层模板支撑体系;磐石新城一区1#楼梁板模板支撑个别立杆采用独立支撑,个别顶托螺杆伸出钢管的长度超长。
发现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巡查、监控不到位。如后坂新城一区2#楼塔吊基础积水;福机第一生活区及新村一里限价房第三标段塔吊司机室内无灭火器,主卷扬排绳不顺畅,塔吊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0.1S,参数不匹配;小柳景苑3#楼施工升降机右侧吊笼对重钢丝绳断股。
发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如省蓝建集团经济适用房脚手架2层卸料平台左侧4根对接立杆未错开,小横杆脱落,南侧基础不在同一高度的扫地杆设置规范,采光井内架体连墙件设置不足。
此外,还发现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如螺洲新城二区东大门未设置洗车道,未配备洗车设施,桩机班组宿舍电线搭设乱,使用大功率电器,卫生差;紫阳新苑1#-4#楼等4个工程项目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规范,且露天暴晒,也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